AI智库

用户协议

更新日期:2026年9月3日 | 生效日期:2026年9月3日

欢迎您使用AI智库平台(以下简称"本平台")!本平台由大连市甘井子区智影数字科技工作室(个体工商户,以下简称"我们")运营。在使用本平台服务前,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。您点击"同意"或使用本平台服务,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。

第一条 服务内容

1.1 本平台为用户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:AI搜索问答、AI文章写作、AI课件生成、数字人视频生成、声音克隆、命理文化咨询等服务。

1.2 本平台使用已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第三方大语言模型API(包括DeepSeek、通义千问、Kimi、豆包等)和本地部署的数字人渲染服务,为用户提供生成合成内容。

1.3 我们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调整服务内容和功能,并在平台上公告。

第二条 AI生成内容说明

2.1 本平台生成的所有内容(包括文本、图像、音频、视频等)均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,我们会在生成内容上添加"由AI生成"或"由AI生成合成"的显式标识,并按照国家标准添加隐式溯源标识。

2.2 AI生成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(包括但不限于法律、医疗、金融、投资等建议)。用户应自行判断AI生成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适用性,并自行承担使用AI生成内容的风险和责任。

2.3 命理文化咨询服务(智库妙鉴)仅供传统文化学习与娱乐参考,不构成任何决策建议。命理测算结果不具有科学依据,用户应理性对待,不得据此做出重大决策。

2.4 我们不对AI生成内容的准确性、完整性、可靠性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。因使用AI生成内容造成的任何损失,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
第三条 用户账号

3.1 用户在注册账号时,应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注册信息,并及时更新。

3.2 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,因用户保管不善造成的账号被盗用、信息泄露等损失,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
3.3 用户不得将账号转借、出租、出售给他人使用。

3.4 我们有权根据平台规则,对违规用户账号进行警告、限制使用、封禁等处理。

第四条 用户行为规范

4.1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,应遵守法律法规,不得利用本平台生成、传播以下内容:

(1)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,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内容;

(2)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,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;

(3)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,宣扬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的内容;

(4)宣扬淫秽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;

(5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;

(6)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,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内容;

(7)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;

(8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。

4.2 用户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,不得干扰本平台的正常运行,不得攻击、入侵本平台系统。

4.3 用户不得利用AI生成内容进行诈骗、造谣、侵权等违法活动。

4.4 违反上述规定的,我们有权立即停止提供服务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第五条 知识产权

5.1 本平台的软件、界面设计、商标、标识等知识产权归我们所有,未经授权不得使用。

5.2 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服务前输入的内容(包括文本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),其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。用户保证其输入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。

5.3 AI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用户使用AI生成内容时,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。

5.4 用户授权我们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其输入内容和生成内容,用于改进服务质量、优化算法模型等目的,但不会将用户个人信息用于模型训练。

第六条 服务费用

6.1 本平台部分服务为免费服务,部分增值服务需要付费。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公布的价格为准。

6.2 用户付费后,我们按照约定提供相应服务。已支付的费用,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,不予退还。

6.3 我们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调整收费标准,并提前在平台上公告。

第七条 免责声明

7.1 因不可抗力(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、战争、政府行为、网络故障、电力中断等)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丢失的,我们不承担责任。

7.2 因第三方服务(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大模型API、云服务、网络服务等)故障、中断、变更导致服务不可用或内容异常的,我们不承担责任,但会及时协调解决。

7.3 AI生成内容由人工智能自动生成,可能存在错误、不准确、不完整等情况,我们不对AI生成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做出保证。

7.4 用户因使用AI生成内容造成的任何损失(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、间接损失、利润损失等),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
7.5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,我们对用户的赔偿责任不超过用户已支付的服务费用。

第八条 协议变更

8.1 我们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,修改本协议。修改后的协议会在平台上公布,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同意修改后的协议。

8.2 如果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,应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。

第九条 争议解决

9.1 本协议的订立、执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
9.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我们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条 联系方式

10.1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建议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
运营主体:大连市甘井子区智影数字科技工作室(个体工商户)

联系邮箱:411575@qq.com

联系电话:17640309998

联系地址: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前牧园9号2单元10层2号

大连市甘井子区智影数字科技工作室(个体工商户)

2026年9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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